为了进一步规范办案人员执法程序,保证山城法院向看守所出具执行文书的准确性,达到法院、看守所执法质量、工作效率“双提高”的目标,山城法院刑庭全体干警认真进行了排查、总结工作。
山城法院刑庭明确规定,山城法院送至看守所的起诉书、判决书、结案等级表、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必须做到:一、判决书、起诉书上的刑事拘留、逮捕日期一致;二、执行通知书上明确注明刑期折抵日期,并与判决书保持一致;三、刑期计算精确化,确保正确无误;四、执行通知书上注明宣判日期;五、按照规定的份数送达判决书、起诉书、执行通知书时。
山城法院刑庭采取上述举措,保证了刑事案件实体刑执行手续送达的规范化、准确化,为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