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山城法院行政科召开车辆安全出行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02-14 08:49:16


    2月13日上午,主管行政科工作的卢国平副院长.董晓涛主任组织全院所有驾驶员召开了行车、出车安全会议,就规范警车使用、加强警车管理对全体驾驶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家安全行驶、遵章守纪、规范使用警车的意识。

    会上卢国平副院长首先以近来发生的安全事故问题向驾驶员们敲响了警钟,指出法院在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就警车管理向驾驶员们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每位驾驶员自觉加强学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出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随身携带驾驶证、行车证;二是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车辆停放制度;三是要求严格执行院出车审批制度,需要出车时,认真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出车。会议还强调,严格落实警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警用车辆,非警务和公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警车,严禁酒后驾驶警车,警车外借、挪用,要服从领导管理,服从规章制度,不得疲劳驾车、故障车,确保合理用车和行车安全。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