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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法院鹿楼法庭推行 “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 ”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4-02-12 10:34:30


    “感谢郭法官帮我要回了工资”。当张某拿到自己的2500元劳动报酬时,他那满是伤疤的脸上艰难的展开了一丝笑容。

    张某曾是一位电焊工人,2010年7月受郭某某的雇佣去鹤壁某化工厂从事设备切割工作,2010年11月3日,在车间工作时,发生意外被大火重度烧伤,全身大面积植皮,面容也毁了,因与郭某某及鹤壁某化工厂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2011年7月10日起诉到法院,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相关赔偿款也已经执行到位。但是老人越想越觉得自己冤,本想出去挣点钱,没想到差点没了命,虽然说赔偿案件已经处理完了,但是自己的劳动报酬郭某某还没有付清,别的可以不说,自己的劳动报酬一定要一分不少的要回来。于是老人再次来到山城法院寻求帮助。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承办法官对老人说:“您老别着急,我们一定想办法把您的劳动报酬要回来,您先回去,有事给我打电话吧。”老人回去后承办法官随即给被告郭某某打电话,被告来到鹿楼法庭后也是一肚子苦水,说道张某在他那干了没多长时间便出了这样的事情,自己的生活现在也不好过,之前的张某的医药费等各项费用自己与鹤壁某化工厂已经赔偿了40余万元,自己现在也是倾家荡产,真没钱给他了。老人一点都不体谅自己,一再找自己要钱,这是讹上自己了,说什么也不同意再给老人钱。看到被告郭某某一分不出的态度,承办只好与其东拉西扯,转移其注意力,当谈到家里的老人及孩子时,他的眼里流露出一丝温情,于是承办法官趁机说道:“我们都有老人,我们也会慢慢变老,每个老人都希望安度晚年,张某也不例外,但是为了生计,他不得不出来干活,谁也不想发生意外,但是既然发生了,我们就要去面对,张某之前的案子已经处理完了,现在只剩下这二千多元的劳动报酬没解决,咱们少在外边吃顿饭,挤挤就把这钱凑出来了,也算是给这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说罢,被告郭某某沉默了良久,终于吐口说:“这钱我给。”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一个矛盾又化解了。

    上面这个案例只是鹿楼法庭实行“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化解的上百起矛盾中的一起,2013年,鹿楼法庭为回应群众需求,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之宗旨,下大力气改进司法作风,推出了“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通过该制度的实行,增强了干警与老百姓打交道的能力,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树立了法院干警亲民爱民为民的好形象。

    实施“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以来,凡是分到鹿楼法庭的案件,无论是在立案调解阶段,还是在送达手续、诉前调解等阶段,无论是在法庭、还是在当事人家里,凡是第一次与当事人见面,不管当事人是什么态度,只要条件允许,法官与当事人第一次见面谈话的时间,不能少于30分钟。这一硬性的时间规定,给了那些因为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遭遇困苦迫切需要倾诉的当事人一个与法官充分交流的机会,也让法官沉下身子,放下架子,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充分了解案情、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规定,提示诉讼风险,让当事人对自己参与的诉讼活动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为以后法官调解、判决案件打下良好基础。

    “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 ”实行一年多以来,干警渐渐的听得进当事人的絮絮叨叨,讲得清法理人情,许多琐碎、麻烦的案件,就在干警与当事人话家常、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交谈中得以化解。群众的称赞声多了,抱怨声少了,案件调解数量多了,判决数量少了,2013年鹿楼法庭共调解案件134件,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27件,判决后促成当事人和解的有8件。

    新的一年,鹿楼法庭将继续实行“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让当事人把心里话说完,让法官用春风化雨般的话语温暖群众因打官司而受伤的心。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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