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提高山城区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司法透明度,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量刑公开、公平、公正,山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做了以下工作:
一、具体案件是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要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定性分析,对于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管制、单处附加刑、免刑的,不予使用。
二、对于合议庭合议的案件,合议笔录中要体现量刑规范化的具体实施方法,并详细记录量刑的具体方法意见。
三、为了正确把握《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具体条文的内在关系和精神实质,避免在实践中出现机械执行的问题,山城区人民法院迅速组织全庭干警进行培训,以尽快让山城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官了解、掌握规范化量刑的方法,切实提高规范化量刑的能力。
四、裁判文书中对具体量刑步骤、具体量刑建议以及量刑情节的调解幅度和调节过程进行表述。针对控辩双方所提量刑情节采纳与否及从重、从轻处罚的理由进行阐述。
山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表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