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牢牢把握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线,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切实需要出发,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加大涉民生案件审理力度,着力畅通救助渠道,最大限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大调解体系,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妥善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面落实阳光司法,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和官方微博,努力实现庭审“三同步两公开”,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司法、感知公正。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着力加强诉讼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据近日从省法院了解,在其委托第三方组织所开展的2013年度人民群众对全省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市法院再次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也是市法院连续五年获此殊荣。所辖的鹤山区法院、山城区法院、淇滨区法院、淇县法院和浚县法院总体满意度均排在全省基层法院前三十名以内,全部位于优秀等次,成绩喜人。
1月29日,市委书记魏小东在市法院所报送的《在全省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中鹤壁中院连续五年荣获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一》(鹤壁法院信息[2014]第4期)上作出重要批示:
祝贺市中级法院连续五年荣获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一,并向付出辛勤努力的全体干警表示感谢。人民群众满意是最高的评价、最高荣誉。希望全市法院以此为动力,在新的一年里,紧紧围绕市委工作总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效,积极作为,为全市平安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