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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大年三十向困难当事人送去救助款

  发布时间:2014-01-30 15:22:38



    市法院刑一庭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过程中,经过了解及实地调查,发现被害人母亲李秀真已年逾八旬,又系城镇户口,没有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老伴又于2008年不幸去世,生活比较困难。在审理过程中,虽经做大量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仅为被害方争取到3000元赔偿款。市法院刑一庭、立案庭从人性化角度考虑,秉承“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做百分之百的努力”的工作韧劲,尽力为李秀真争取救助款,经多方努力,最终为其申请困难救助款一万元。1月30日上午,刑一庭法官亲赴李秀真家中,将一万元救助款送到了李秀真手中。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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