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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法院刑庭节前为困难当事人送去救济款

  发布时间:2014-01-29 16:13:36




    1月28日下午,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山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尚风雷带领刑庭干警走访慰问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杜某,并送去了救济款。

    2012年6月26日7时许,马某与其同居男友杜某甲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在杜某甲及其儿子离开家后,从厨房拿起菜刀朝躺在床上的年仅四岁的受害人杜某连砍20余刀,造成杜某右下肢重伤的严重后果。马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现马某尚在监狱服刑,且没有赔偿能力。杜某父母离异,其父亲杜某甲失业,独自带着杜某年幼的哥哥和杜某生活,杜某由于此次伤害,身心都受到极大创伤,又常年需人照料,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

    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山城区人民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派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尚风雷带队对杜某进行走访慰问,并给杜某和家人送去救济款三千元,为其一家带去了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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