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鹤壁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侯慧生在中院民一庭庭长王贺曦的陪同下,到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调研指导调解工作。
在了解了鹿楼法庭正在开展的调解工作情况后,侯慧生副院长指出,鹿楼法庭位于山城区的南大门,辖区内工业企业多,又是城郊结合部,要按照“调解年”活动精神要求,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暂缓立案,引导当事人选择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主管机关、居民委员会、有社会影响的人士等组织或个人进行多元化调解,一定要把当事人的工作做好,把“调解年”活动扎实开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