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担心年前领不了工资咋过这个年,结果法院的法官今天就把钱发到俺们手中了,还不耽误明儿回家过小年。” 1月22日,打工者张某激动地从山城区法院院长吕文涛手中拿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工资款。
2013年年底,山城区法院汤河法庭受理了张某等14位农民工讨薪案件,并开通绿色通道,在24小时内进行了圆满调解。案结不等于事了,快到春节了,农民工兄弟们能否真正拿到工资,过上祥和幸福的春节是法官们最关注的事情。刚刚进入2013年12月下旬,承办法官主动与被告董某联系,询问其工资款的准备情况,并指导董某为结清农民工工资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终于在2014年1月22日(农历小年前一天),法官们将14名农民工兄弟的全部工资33095元分别发放到他们手中。临近春节,法官们还为农民工兄弟赠送了春联,送去了新春的祝福。
鹤壁两级法院在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遵循四字要诀。一是“长”字当头,党组成员亲自带头办理,真正体现对农民工兄弟姐妹的感情;二是“快”字当头,实行快速审查立案、快速分流办理、快速审理结案、快速执行终结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快三优先”工作原则,为讨薪开辟绿色通道,以最快的节奏实现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三是“暖”字当头,怀着对农民工兄弟的深厚感情来办案,在程序之内,凡是政策允许的,给予诉讼费的减免;四是“严”字当头,对于一些恶意欠薪的,动用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和手段予以惩处,予以制裁。2013年11月以来,鹤壁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40件,为33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及赔偿款合计926.473万元,成为进城务工人员的坚强后盾。
图一为:法院工作人员核对发放工资数目
图二为:山城区法院院长吕文涛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
图三为:法官将工资款亲自送到行走不便的田某家中,并帮他贴上春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