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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积怨昔日好友闹上法庭 巧调解双方当庭撤诉言和

  发布时间:2014-01-17 18:37:22



    1月17日,鹤壁中院法官当庭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昔日的好友化干戈为玉帛。

    孔某与崔某是自幼一起长大的朋友,平时关系较好。2007年3月31日,孔某与崔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一份,约定孔某将机耕地南头耕地租赁给崔某,租金为每年600元,租期五年。合同签订后,崔某在该土地上建造了鸡棚,并已给付了前二年的租赁费。2009年春季,双方因解除合同,土地复耕问题发生争执。2013年9月,孔某一气之下向淇县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相互指责。鹤壁中院受理案件后,摸清案情,准备把脉,该案诉讼标的额不大,孔某提起对诉讼的目的是为发泄因生活琐事产生对崔某的不满。在庭审中,合议庭加大了调解力度,并安排孔某与崔某面对面交流,打开心结。崔某当庭握住孔某的手赔礼道歉,并邀请孔某过年到家喝酒,感动崔某当即表示撤诉,并将租赁合同的原件退还崔某,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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