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有你们大力协助,今天真不知道能否完成执行任务”,2014年1月16日在汤阴高速路口,忙碌了一整天的郑州惠济区法院法官刘鹏紧握着山城法院周一波法官的手,连声称谢。
家住我市山城区的李某,在郑州某机械公司分期付款购买了一台挖掘机,在首付23万元后,剩余款项一直未付。
2014年1月16日上午,郑州惠济区法院执行法官刘鹏等三位同志,来到鹤壁市山城区法院,请求协助寻找、扣押被执行人李某所购买的挖掘机,法院立即安排有丰富执行经验的我院执行局周一波及法警队席健二位同志全力配合兄弟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确保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
通过GPS定位,他们迅速地了解到该挖掘机正在山城区一在建工地施工作业,当执行人员向施工方出具手续要求异地扣押时,遭到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围攻阻挠,这时周一波及席健不畏严寒、不辞劳苦,耐心细致地向相关人员阐明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逐渐打消了对方的抗拒心理。到了饭点同志们顾不上吃饭,直到下午3时才顺利地将挖掘机装车,为了防止在运输途中再次遭遇意外,年已57岁的周一波不顾原本有病的身体坚持护送车辆直到汤阴高速路口。行动结束后,周一波感觉病情加重,不得不输液治疗。
这次成功的协助外地法院异地执行,是法院系统一家人的大局观念的体现,使赖账户无处藏身,有力的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