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冯仲军和中院监察室工作人员等一行二人到汤河法庭检查指导工作。
冯仲军、杨秋根一行首先到汤河法庭审判庭进行实地察看,查看审判庭环境卫生情况。随后,二人到法官办公室查看办案人员办案情况,了解办案人员与当事人的沟通、对待当事人的态度等情况。
冯书记及中院监察室工作人员对汤河法庭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冯书记指出:1、汤河法庭工作环境干净优美;2、法庭干警工作状态好,工作精神劲头足。
冯书记在临走之前对汤河法庭全体干警提出三项要求:1、汤河法庭主要管辖范围包括石林乡及周围村庄,辖区内的稳定及其重要,法庭的干警要尤其注意信访稳定工作,维护石林的稳定;2、临近春节,法庭干警务重视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做到按时到岗;3、在工作方法上,对待当事人要热心、细心、耐心,争取为当事人办好事,让当事人提高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