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市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13年民事审判工作经验,规划2014年民事审判工作方向。会议由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立新主持。
贾立新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市法院根据省法院审判体制改革要求新组成的六个民事审判合议庭的情况,详细介绍了各合议庭人员组成及各自承担的职能。让干警了解市法院调整后的民事审判工作框架、案件办理流程,以便更好地促进民事审判工作开展。
贾院长又针对近期各基层法院上诉案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及裁判文书中的瑕疵进行深刻剖析,通过对个案的剖析,引起干警的重视,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
最后,贾院长特别对各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裁判结果不一致的几类案件的裁判标准进行了统一,包括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机动车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标准,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婚约财产的处理等。通过统一裁判标准,平衡裁判尺度,努力减少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发生,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