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安局红旗分局、公安局春雷分局、山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首先,劳动保障及劳动监察方面要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将全区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的所有工程项目都纳入了保障金实施范围;建立欠薪报告制度,延期支付工资的企业向劳动部门报告欠薪的原因、时间、金额、人数,财产状况、偿还计划及解决措施等;建立工资直接支付制度,监督企业将工资发给农民工本人;进一步畅通欠薪投诉、曝光制度。
其次,城建及城建监察方面要规范劳务分包制度,建立预警制度;建立劳务合同分包备案制度;建立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实行清欠监督员制度。
最后,法院、仲裁、公安机关案件在处理与化解纠纷方面,继续做好事关农民工欠薪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民事审判和执行,快立案、快审案、加大执行力度;刑事责任追究,对构成刑法上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职能延伸,探索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的市场化运作,全方位服务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