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租车司机刘某将一封感谢信送到山城法院吕文涛院长手中,他激动地说:“感谢你们院的年轻法官王鑫、原本立,他们清正廉洁、高效公正,使我在一个多月内拿到赔偿款,真正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优良品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要向法官学习,树新风,弘扬社会正气。”
2013年7月6日22时30分左右,刘某驾驶出租车与洒水车相撞,导致刘某受伤住院。经鉴定刘某被评定为9级伤残,经公安机关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查,刘某所驾驶的出租车在保险公司处投有司乘人员附加险。刘某于2013年10月24日起诉到法院,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赔偿金。
原告刘某上有两个老人要赡养、下有两个子女要扶养,本就生活拮据。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无法正常工作,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山城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在立案当天与保险公司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委托司法鉴定并且实施一步到庭于2013年11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2013年12月5日作出判决,依法支持了刘某合法的诉请。判决后,经过承办人耐心释法、讲解,保险公司放弃了上诉,主动将赔偿款16万打到法院账户。
该案件从立案、送达、调解、鉴定、开庭、宣判、执行共用了一个多的时间,承办法官高效、公正的工作作风,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的做到了为民排忧解难,弘扬了社会正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