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山城区法院自觉增强法律服务意识,将审判服务工作前置,主动为企业、务工人员提供双向法律服务,预防劳资纠纷的发生。
进入12月份以来,山城区法院立足辖区工矿企业多、用工多和劳资纠纷多的实际情况,针对部分企业欠薪、用工减员、降低劳动报酬等现象,一方面从关注弱势群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的合法权益出发,开展维权普法宣传,使劳动者增强理性维权意识,并积极发挥工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让工会为农民工提供依法维权服务,减少农民工维权活动中的过激行为,让工会帮助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指导、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另一方面,该院还对利润减少的企业及劳工寻求利益平衡点,保护企业正当利益,维护企业稳定发展,共同稳妥地解决纠纷。通过主动走访、送法进企业、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积极宣传劳动合同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法律适用、政策执行的水平,使企业知法、懂法、守法,自觉规范用工行为,预防诉讼风险。此外,加强与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沟通,共同建立化解劳动纠纷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