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调解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鹤山区法院做到“五个到位”,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一是组织到位,健全机制。成立了“调解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健全了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等工作机制,把调解工作放在审判工作的突出位置,把调解工作渗透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宣传、调研、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
二是教育到位,提高能力。组织民一庭和两个人民法庭的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了省、市法院有关文件精神,使办案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了调解意识,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提高了办案人员做好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配合到位,形成合力。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实现调解主体,调解方式的多元化,充分发挥行政调解机构、民间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与妇联、劳动等部门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四是督导到位,促进落实。将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中去,建立工作台帐,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将评比结果与干警的业绩考核、评先创优、职务晋升紧密联系起来。加大督导力度,及时总结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经验,从而促进调解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实现。
五是宣传到位,注重效果。注重挖掘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先进典型,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调解工作的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社会认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