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人民法院在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中,注重案件质效和活动氛围,不断延伸活动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活动的司法效果。
一是突出高效,对涉农民工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审判力量,凡基本案件事实清楚了,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快速研究,快出判决。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召开审委会进行讨论研究并迅速作出决定。
二是突出质量,主管院长、庭长带头审案,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规范指导审判工作,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是突出宣传,与村镇、工矿企业结合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到社区、学校等地进行审判,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知法、懂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