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浚县法院新镇法庭高效调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崔某到崔某某承包的工地做外墙保温,工程完工后,崔某某共欠崔某劳动报酬款共计35400元,并写有欠条。后经崔某多次催要,崔某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无奈之下,崔某来到新镇法庭,请求法庭立案为其主持公道。
法庭干警了解情况后,迅速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审查相关材料后当天为崔某立案。同日下午,法庭干警得知包工头崔某现在正在家中,迅速赶到其家中送达传票及相关应诉手续。崔某某承认双方之间的债务,由于工地资金紧张且崔某做工不合格,所以没有为崔某支付工资。得知这一情况,干警又耐心地为崔某某做工作,讲明案件的相关利害关系。最终,崔某某同意在11月26日到新镇法庭到庭参加庭审。
11月26日下午,开庭过程中,法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理性疏导,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崔某某承诺一次性支付原告崔某工资款35400元,并约定11月27日一次性付清。
11月27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见证下现场进行标的款交接。至此,该起纠纷在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这一绿色通告中仅三天时间就圆满结案,及时维护了农民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