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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审判职能 服务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3-12-05 08:52:55


    淇滨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全县工作重心,积极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转变工作理念,转变服务意识。认清法院在化解金融危机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从政治的高度看问题,从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实现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服务和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企业发展。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经济企业的人身、财产和经营活动的安全,二是通过审理和执行各类民商事案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妥善审理涉企业合同、债务纠纷,以及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纠纷等,防范和化解企业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困难。在案件处理中,积极提倡调解、强调调解、规范调解,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和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切实保障困难企业的正常运转,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三是抓好行政审判,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行政关系,制止各种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利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行为,优化企业发展所需的行政法制环境。

    延伸审判职能,扩大服务空间。建立涉企业案件立、审、执的绿色通道机制,对需要及时处理的涉企业案件,适用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及时解决涉企业的诉讼纠纷。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公开宣判、发布典型案例、拍摄电视专题片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震慑犯罪,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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