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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生到淇县法院督查“调解年”工作

  发布时间:2009-03-20 07:57:38


    3月19日上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生轻车简从,到淇县法院高村人民法庭督查“调解年”活动开展情况,后又与淇县法院领导座谈,对开展好“调解年”活动提出了要求。

    侯慧生副院长是在事先没有打招呼的情况下,参加完鹤壁中院的审委会后,带领民一庭庭长王贺曦到淇县法院高村法庭“暗访”的。在高村法庭,侯慧生副院长听取了该庭庭长孟凡洲关于开展“调解年”活动的汇报,并实地查看该庭的调解室。紧接着,侯慧生副院长到淇县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淇县法院院长贾立新关于开展“调解年”活动的汇报,对淇县法院“调解年”活动起步快、见效大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通过巡回审判和做好调解工作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高司法公信度,维护司法权威。开展巡回审判,加强调解工作,是从源头上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手段。要改变坐堂问案的习惯做法,善于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力求群众满意。

    二要勇于创新,通过巡回审判和做好调解工作来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要立足淇县实际,突出淇县特色,探索符合群众意愿的巡回审判和调解办案方式、方法。要与人民调解、基层干部等社会资源“无缝对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解案件,实现调解方式的多样化。要把调解工作渗透到审判工作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采取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开庭中调解、开庭后调解等多种调解途径,穷尽一切调解方式。

    三要注重宣传,通过宣传好的做法和成效,提升法院形象。要充分利用内外宣传媒体,宣传巡回审判和调解办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法院院长、副院长要带头巡回审判,带头调解案件,为法官作出表率,鼓舞士气,烘托气氛。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让他们了解开展“调解年”活动的相关情况,更好地监督法院工作,促进法院整体形象的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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