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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帮扶企业共渡难关

  发布时间:2013-11-29 09:03:55


    近日,鹤壁中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企业间产品质量纠纷,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

    鹤壁市鑫力公司是我市一个外资企业,2010年9月份,鑫力公司购买了常熟某锅炉钢管公司的钢管,并于10月份销售给了鑫大公司,鑫大公司用该钢管为华祥公司制作了丙烯冷凝器设备,为晋煤公司制作了贫甲醇水冷器设备,结果这两件设备的钢管都出现了泄漏情况,后鑫力公司与鑫大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由鑫力公司赔偿鑫大公司实际损失360300元。为此,鑫力公司向常熟锅炉钢管公司进行追偿,但该锅炉钢管公司认为钢管不存在质量问题,鑫力公司为此诉至法院。

    本案经过山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由常熟锅炉钢管公司赔偿鑫力公司经济损失360300元。该案上诉到中院后,民二庭干警为及时为企业追回损失,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侯宏伟庭长带领合议庭成员,顾不上吃中午饭,放弃中午休息时间,为双方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常熟锅炉钢管公司一次性给付鑫力公司大部分的经济损失,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常熟锅炉钢管公司的代理人说,开始我们觉得我们是外地企业,鹤壁的法官可能会有地方保护主义,没想到我们的法官也能站到我们公司的立场上,设身处地的为我们考虑,缓解了我们的压力,鹤壁法院的处理是公平、公正的。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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