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同志帮我讨要工资,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11月18日上午山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等人来到鹿楼乡黄牛坡村李某家中进行走访。吕文涛院长详细询问了李某的生活状况及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为其送去了大米、鸡蛋、水果等生活必需品。
2010年7月至11月李某受王某雇佣在某公司从事设备切割工作,不料11月9日在工作时发生意外,被大火重度烧伤,在与王某及某公司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于2011年7月10日起诉到法院,在山城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相关赔偿款也大部分执行到位。
2013年11月李某再次来到山城法院寻求帮助,原来李某2010年7月到11月在受雇期间的劳动报酬共计3000元王某还未支付,因之前的赔偿款未理清所以李某一直拖到现在才来主张。此时,山城法院正在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由于李某受伤严重,此案引起山城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鹿楼法庭安排专人办理,承办法官利用周六、周日的时间到王某家中多次走访,做调解工作,最终王某同意将劳动报酬支付给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