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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特征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3-11-20 08:47:50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服务费的书面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作为新类型案件近几年才出现,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在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逐渐加大,给案多人少的基层法院带来了较大的审判压力。

    从案件数量上看,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2011年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95起,2012年受理146起,2013年截止到10月份已受理197件,在案件受理数量上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从这些数据中能够看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相处的并不和睦,问题也逐年增多,矛盾也日益复杂化。

从逐渐增多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入手分析,目前我院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物业服务企业胜诉率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且胜诉率较高。而由业主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极少,而业主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率往往较低。

    (二)物业服务纠纷诉由单一。由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案由相对较为单一, 案由几乎全部为拖欠物业管理费。

    (三)调解难度大、审理困难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起诉到法院,往往是双方经过多次协调未果才不得已走的一步棋。庭审过程中双方抵触情绪很大,增加了案件调解难度。

    (四)物业费纠纷是社会转轨时期出现的诸多问题中的一种,历史短、范围广,审理中存在一定困难,需要花费大量精力。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大幅度增加给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分析解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对策主要包括:

    一是立案前严格审查。严格立案前审查标准,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予立案,分解社会矛盾,减轻审判压力。

    二是强化法院调解功能。法院要坚持细心、耐心、热心的工作方式,认真查找引发纠纷的症结,并通过庭审释明法律,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从根源上预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发生。在法治宣传工作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让其摒弃自身的渊源和历史原因,使其变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服务性企业。

    四是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细化服务的各种事项,同时赋予业主权力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有利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解决,避免将纠纷诉至法院,从源头上降低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数量,减轻基层法院的审判压力。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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