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小产权房数量庞大,增速迅猛,笔者立足基层实际分析其主要原因有:城市商品房价格虚高,住房保障体系不完善,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小;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缺陷,土地使用权不充分;农村土地管理的缺位,宅基地管理混乱,土地用途管制不严;对于违反土地用途管制的行为及处理法律界定不清,土地执法过程中,政策的弹性大使得人情和权力造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土地用途管制政策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小产权房数量增多的解决对策:
(一)调控商品房价格
造成小产权房数量增多的首要原因是商品房的价格居高不下,普通老百姓甚至中产阶级都已经被房子压得透不过气。要减少人们购买非法的小产权房,必须降低商品房的价格。开发房地产的土地买卖可以放弃采取拍卖的方式进行,避免“面粉”价格太高,而导致“面包”价格不得不上涨。
(二)加大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力度
小产权房的泛滥直接反映我国住房保障不足,应引起政府的重视和关注。但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政绩和GDP,最大程度的收取高额的土地出让金,致使城市房价持续上涨,迫使一些收入偏低的居民不得不购买小产权房。加大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放力度,既可以增加房屋建设面积,又对抑制房价起到很好的效果。着力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使城镇居民真正能够“居者有其屋”,才是从根本上治理小产权房的办法。
(三)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收入水平低,种农作物得不到好的收入,只好“种房子”。很少有农民凭借种植农作物一下子收入几十万,而建设小产权房就有可能实现。要减少农民建设小产权房,必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转型,转变农业资源利用方式,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挖掘农业自身的增收潜力,拓展农村内部的增收空间,广辟农村外部的增收渠道,达到农民不需要卖地也能致富。
(四)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
首先,应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确立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由流转的法律地位。
其次,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公开交易、流转。只有允许建设用地自由流转才能将土地的流转价值充分体现出来,农民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
除此之外,妥善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还要加强政策落实和行政监管。政府应转变角色定位,改目前政府的参与型、谋利型角色为协调型、服务型角色;同时理顺土地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建立省以下完全垂直的土地管理体制以少受地方干扰,辖区内若发生土地违法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单位和总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五)完善集体土地征用制度
(1)制度、农民集体组织内部协商制度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听证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等合法权益,明确“国家建设用地”与“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
(2)尊重农民群众对土地征收的发言权,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信息发布,把农民群众的意见作为受理建设用地报件的必备前置条件,凡因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不到位、农民不满意的,一律不予受理征地申请。
(3)积极推进征地补偿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待审查批准后将统一发布实施,努力做到征地同地同价,征地程度公开透明。
(4)抓好征地补偿款的清欠追缴,确保征地补偿款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配合,抓紧早日出台征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办法。
(5)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动态巡查、快速反应、挂牌督办、办案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有效遏制和防止非法占地、破坏耕地、浪费土地等现象的发生。
(6)建立独立的征地补偿费评定机构和明确、独立和有效的征地纠纷调解仲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