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汤河法庭,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在已经建有的“小食堂”、“小宿舍”、“小活动室”等设施的基础上,又利用业余时间开辟了“小菜园”,建设了“小图书室”,丰富了干警和有困难当事人的餐桌,也为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查阅法律书籍提供了便利。
汤河法庭所处位置较偏僻,管辖的区域主要是石林乡及所属村庄,案件当事人主要都为所属辖区居民,建设“小菜园”、“小食堂”,为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解决了其吃饭难的问题,能够让当事人和干警们更加心贴心的交流沟通,有助于案件的及时处理,也让当事人对法院的服务更加的满意。
目前,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乡村地区法律相关书籍比较缺乏,在庭室设置“小图书室”有助于群众及案件当事人及时查找法律知识,解决法律疑问。
“小宿舍”、“小活动室”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干警们的休息,丰富了干警们的业余生活,在下班时间或者中午休息时间,干警可适当组织进行一系列的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既增加了工作的乐趣,亦更加了干警之间的感情,庭室的工作氛围也更加的团结。
在今后工作生活中,汤河法庭在现有的“五小”设施齐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美化庭室环境,让干警有个更加舒适的工作环境,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