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区法院金融审判庭干警在巡回审判时,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为一名前来咨询的农民工提供了司法帮助,受到该农民工的感谢。
我院法官在开展巡回审判结束时,看到一名农民工在审判人员面前徘徊,便主动询问该农民工需要什么帮助。该农民工自称姓刘,因在山城区某建筑工地打零工时,被承包工程的建筑队拖欠了1200元的工资,尽管曾多次到建筑工地去讨要工资,但被建筑队工头郑某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拒绝支付。张某虽然想到法院起诉,但又觉得拖欠工资的数额太少,怕法院不给立案,因此,对讨要工资的事不抱有希望了。
鉴于案件标的较小,案情简单,法官决定用灵活、快捷的诉前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法官通过给包工头王某打电话,对王某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利后果,分析了其中的利害关系,督促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第三天,张某便向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称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已全部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