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浓雾的笼罩下,2013年11月5日凌晨4时许,浚县法院善堂法庭干警在浓雾的笼罩下再一次奔赴河北省,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履行,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郭某借张某15万元去河北省张家口做生意,借款到期后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张某将郭某告上了法庭并提出对郭某在张家口的存款予以保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前往张家口查询郭某的存款,并及时冻结了其账户104000元。被告郭某得知存款被冻结,多次来到法庭,承办法官不厌其烦为其讲解法律规定,告知诉讼风险。郭某对承办法官避而不见,也不出庭参加诉讼。几经周折,承办法官找到郭某,从人情、法理和道德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郭某在2013年10月7日前返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计164000元。调解书生效后,到达还款日期后郭某仍拒不履行,承办法官往返1600公里,一路颠簸再次前往张家口,依法采取扣划存款的措施。
至此,承办法官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已先后两次奔赴张家口行程3200多公里。返回浚县法院善堂法庭时,已是第二天的上班时间,当其他干警劝其休息后再上班时,承办法官说:“我还约了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呢,天气这么恶劣,我不能让人家白跑一趟吧”。说话间,他换了身衣服,立即投身工作岗位,像平时一样热情洋溢的接待着来访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