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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人民法院搭建司法公开平台 让司法在阳光下进行

发布时间:2013-11-15 15:58:39


    为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山城区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搭建司法公开平台,全力打造“阳光法院”,让司法在阳光下进行。

    一是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立案环节司法公开的窗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立案、信访接待、院长接待、审务约谈,将诉讼引导、立案、信访、收费等窗口改建成开放式、柜台化公开接待服务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门口设立导诉员,向当事人公开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收费标准、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信息。

    二是除法律规定不予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在电子显示屏上向全社会公告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案由、当事人、承办法官等信息,人民群众持身份证、旁听证等有效证件,通过法院安检后就可以进入法庭旁听正在审理的任何一起案件。同时,该院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向代表委员们发放《庭审观摩评分标准》,请他们现场打分,庭审结束后虚心听取他们的建议意见。

    三是对执行大厅进行升级改造,接待大厅全部采用开放式、全透明设计;对执行异议、中止执行等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听证,建立执行公告制度,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的进展情况、采取措施、尚未执结的原因等,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将规避、逃避、躲避执行的“老赖”信息在网站上公开曝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借助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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