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新建小区的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物业纠纷也开始涌现,其中绝大多数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的案件。今年一年,淇滨区法院共受理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460余起,结案420余起,99%是通过协调解决,充分维护了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利益平衡。
此类案件多为集体诉讼,易引发不安定因素,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群体上访等社会事件。淇滨区法院坚持细心、耐心、热心的的工作方式,认真查找引发纠纷的症结,并通过庭前调解、庭审释明法律等不同的工作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在此类纠纷中,众业主均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服务上存在较大瑕疵。而物业公司一般也认为业主提出的均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其只负责中间的协调和登记,但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处理。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很多业主都有正式工作白天很少在家,对于矛盾纠纷较大的案件承办法官一般均牺牲休息时间,亲自到小区内进行现场调解,指出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是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其一直在改善,劝说业主对物业公司予以谅解,力争达成双方和解,督促业主现场履行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妥善处理,不仅减少了矛盾和对抗,促进了小区内的和谐发展,承办法官牺牲休息时间巡回办案,工作作风的亲切朴实也给当事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