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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 华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2009年3月13日在鹤壁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09-03-18 08:34:59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针对不同时期党委政府工作重心,不断调整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4489件,审执结63899件;2008年受理11417件,审执结10827件。

    依法惩恶扬善,努力打造和谐安定社会环境。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放在构建和谐社会大目标中去谋划,注重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刑事惩罚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五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26件,判处犯罪分子5440人。积极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各类专项斗争,依法审理了张建庆、付陆艮等一批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立法精神,对一些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宣告缓刑,对一些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劳改人员依法予以减刑或假释。不断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依法惩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依法定纷止争,积极营造健康有序发展环境。始终坚持把审判工作融入到科学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通过审判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社会进步与创新。五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9688件,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始终坚持从服务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出发,紧紧抓住解放思想总开关,先后出台了《全市法院服务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工作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既解决好思想认识,又规范行为、强化服务。通过研究制定《全市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审理了一大批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等案件,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积极稳妥地审理了颇有影响的龙马集团、鹤煤一矿等一系列企业破产改制案件。妥善处理了一大批婚姻家庭、侵权等民事纠纷,保障民权,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市法院审理的一起商品房买卖案,首创了商品房“一加一”赔偿规则,被评为“全国十佳维权案例”。依法审理了浚县农科所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案件,制裁和打击了“傍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使知识创新得以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积极开展“维军”、“维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专项审判活动,弘扬和倡导新风正气。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始终坚持从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出发,通过审判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相互信任。既注重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和推行协调处理机制,引导争议双方协调解决纷争。五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79件,其中,协调处理769件,占结案总数的52%,实现了诉讼“双赢”。切实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五年共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94件,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认真贯彻《国家赔偿法》,先后共审理决定赔偿案件4件,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得到了司法救助。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权益最终实现。始终坚持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攻坚任务,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与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新途径。制定和完善《关于执行重大事项实行合议制度的具体规定》等,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注重机制创新,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疑难案件;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公开执行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执行案件特困救助基金,使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得以救助;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五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1956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拓宽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建设。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全力推进平安鹤壁建设。通过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举行“校园模拟法庭”、“安全生产模拟法庭”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实行“圆桌式”审判,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选择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减少不安定隐患。开通《鹤壁法院网》,与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开辟“法官说法”、“调解有方”等栏目,以案说法,教育群众。五年中,全市法院共在国家、省、市等各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13568篇,市法院和5个县区法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要求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践行司法为民作为本质要求,认真落实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诉讼调解,力求案结事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新模式。组织开展“和谐杯”调解竞赛等活动,建立健全激励调解的工作机制;倡导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调解”,使诉讼调解深入到乡村街道、田间地头;强化对基层民调组织的培训与指导,邀请民调主任、街道干部等共同参与诉讼调解,健全调解网络,提高调解成功率;总结推广调解经验,不断推进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活动全过程。近年来,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撤率达80%以上,民事诉讼调撤率达79%以上,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普遍推行了双轨立案、预约立案、“一条龙”柜台式立案,简化立案手续。继续实行诉讼指导、首问负责、风险告知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坚持巡回办案、预约开庭,减少当事人诉累。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认真做好司法救助,五年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144件,减缓免诉讼费用154.3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积极筹措救助资金,仅2007年以来,就对12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和特困申请执行人实施救助110余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关注民生民情,解决涉诉信访。坚持判前释法、判后答疑,使当事人胜败皆明,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活动,实行责任倒查,构建层层包案负责涉诉信访工作网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五年共处理群众来信2580件,接待来访43560人次。2008年5月至8月,全市法院开展了五次集中大接访活动,共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案件330件,已全部办结,切实做到了来访群众人人受到接待,反映问题件件得到答复。五年来,一大批中央、省、市交办案件得到有效处理和化解,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逐年减少。

    三、坚持围绕可持续发展,着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提高法官自身素质、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为目标,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以各类教育活动为载体,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把明荣知耻融入司法实践。举办“关注民生、服务大局”专题研讨,强化法院工作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理念。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坚持从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重判决、轻调解、脱离群众、司法特权观念等十二个方面解放思想;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工作马虎敷衍、办案超审限,判决论理不清、存在瑕疵,对待群众冷漠生硬、行为失当等十个方面不正之风。采取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实行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纪律督查等多种举措,大力加强整改,使广大干警在法治理念、审判模式、工作标准等重大问题上思想更加统一,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

    创新思路抓审判,全面提升司法能力。积极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等措施,建立审限警示、催办和超审限通报制度,使审判效率有了明显提高。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施阳光审判,提高了审判工作透明度。积极探索审判监督制度改革,规范再审案件立案标准,确保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和申请再审权。普遍推行诉讼法律文书改革,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积极探索并实行《案件质量考核评议规则》,大力推进对案件质量的动态管理。强化法官任职、晋级、续职资格和岗位培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举办法官论坛,组织庭审观摩,开展卷宗评查、司法文书评析等活动,引导法官注重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以长带动示范办案”活动,提高广大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强化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五年共依法审查受理各类申请再审案件290件,审结278件,依法纠正了一些裁判不当的案件,并使36件长期申诉上访的案件得到了调解解决。受理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6件,其中维持原判27件,改判15件,调解28件,检察机关撤回抗诉6件。

    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纯洁法官队伍。坚持不懈抓教育,采用多种形式抓警示,开展读书思廉活动,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约束规范司法行为和业外活动,增强廉洁司法意识。坚持不懈抓监督,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切实纠正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上访求助群众冷漠生硬,工作敷衍塞责,办案超审限,粗暴野蛮执法等各种不正之风;实施特邀廉政监督员、兼职监察员等制度,不断完善对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不懈抓问责,切实加大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力度,五年中,共查处违纪案件15件,给予纪律处分21人,有效起到了警示作用。

    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石。建立市法院领导与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联系点制度,加大对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审判业务、基础建设的协调支持力度。坚持凡进必考,严把“进人关”;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体现司法民主化、社会化。定期举办人民法庭庭长等各类培训班,强化对法庭审判人员司法理念、业务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实行上挂下派制度,使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真正成为法官成长的摇篮。为基层法院积极争取办案补助经费、法庭建设国债资金、协商解决干警职级待遇等,切实帮助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暖心留人。全市法院基层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审判工作呈现出结案率、调解率高,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低的“两高两低”良好局面。淇滨区法院、浚县法院善堂法庭分别荣立集体一等功。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法院坚持落实工作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五年中,市法院先后就民事、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等接受人大专项评议。通过走访、座谈、邀请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五年共走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19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4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160余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五年共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批转的议案、建议、提案9件,办理各级人大常委会批转及各级人大代表反映的案件189件,均及时予以办理并报告或回复。

经过全市法院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2008年,市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先后荣记集体二等功二次;连年荣获全市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五年中市法院共有44个集体和268人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司法能力不断增强、司法水平不断提高的五年;是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司法形象不断提升的五年;是践行司法为民、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的五年;是法院工作不断创新、各项管理不断科学规范的五年;是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各级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各位代表的热忱关心和有力监督,得益于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司法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只有坚持把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审判职能作用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只有坚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只有坚持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出发点,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只有坚持不懈抓好队伍,才能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司法水平和能力;只有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才能推进全市法院整体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对此,我们要继续坚持下去,并在新形势下不断发扬光大。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在司法理念方面,个别法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仍存在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现象;在司法质量和效率方面,少数案件办理周期长,久拖不决,增加了当事人诉累,个别案件裁判文书说理不明,辩法析理不透;在司法作风方面,对告状群众态度生硬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法官工作消极,存在畏难情绪;在司法管理方面,还存在案件管理不科学,法官业绩考核不完善,司法政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执法环境上,少数人围堵、围攻和威胁法官现象仍有发生;涉诉信访问题形势依然严峻,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继续予以关心、重视和支持。

    当前和今后时期的工作意见

    今年是全面应对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之年,全市法院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推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切实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更好地服务鹤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法官信仰、法官精神、法官形象”大 学习、大讨论、大整改,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置于大局中去思考,都要从有利于大局来把握,使法院各项工作都能紧紧围绕大局、服从服务大局。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真正使人民法院工作符合民情、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二、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着力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紧紧围绕我市“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个确保”的工作大局,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重点,努力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上取得新成效;以妥善审理好各种涉农案件为重点,努力在服务“三农”上取得新进步;以服务好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营造诚信发展环境;以审理好涉及社会保障、农民负担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为重点,努力在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上取得新突破。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以提升整体素质为核心,切实增强法院工作活力

    坚持带好队伍做表率,开拓创新谋发展,不断提高两级法院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狠抓教育培训,强化岗位练兵,举行庭审观摩,开展文书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完善以减少涉诉信访为重点的法官个人绩效考评,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加强内外部监督,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坚决杜绝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官队伍形象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司法廉洁。

    四、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以推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关注民生、司法为民。更加注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考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在全市法院积极开展“调解年”活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提高法官群众工作能力,加大巡回开庭、就地审判力度,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建立和完善预约办案、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拓展司法救助范围,为告状求助群众分忧解难。加大涉诉信访处理力度,开展“争创无赴京上访法院”活动,切实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全市法院要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增强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坚持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认真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做到案案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现场监督执行等,广泛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强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市法院在6月前、各县区法院在年底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裁判文书一律上网,虚心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人民法院应对与发展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全市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与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认真负责的精神,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保障我市“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个确保”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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