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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我辖区内民间借贷案件特点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3-11-11 08:27:24


    近年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贷款融资难度增大,使得民间借贷更加活跃。但由于民间借贷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又缺乏担保和监管,操作不规范,一直存在较高风险,极易发生经济纠纷。以淇滨区法院为例,2012年全年民间借贷收案在150件,而截至2013年10月收案  303件。针对传统的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中发现还存在以下特点一、案件数量日益增多,诉讼标的增大;二、纠纷起因多样化,借款名目繁多,主体日益多元化;三、公民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借贷手续不完备或者存在重大瑕疵,对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约定不明或者无约定;四、被告拒不应诉情况普遍,审理周期长。被告大多不愿出庭应诉,有的债务人借款后为躲避债权人追讨债务,外出下落不明。当事人自觉履行的少,法院强制执行的比例偏高,权利人的债权长期难以实现。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对策

    (一)强化诉讼引导,增强当事人诉讼风险意识。在立案时,要注重接访、咨询等多种便民利民司法服务功能,加强诉讼指导,实行权利义务告知或诉讼风险提示,及时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增强当事人诉讼风险意识。

    (二)加强法制宣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有关法律的宣传和普及,让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借贷风险的防范,从根源上减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发生。法院在具体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要对典型的案件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巡回审判等方式对群众进行教育和法律宣传,让群众知法、懂法。同时,提高他们对市场行为的风险责任意识,规避高风险投资行为。

    (三)加强诚实信用、法律意识的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功能,倡导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使整个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同时,法院要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力度,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出现的新特点,及时向相关的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四)强化诉讼调解,做到案结事了。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应尽可能地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对于发生在亲戚朋友或熟人之间的借贷纠纷,要主动邀请双方的亲戚好友出面做协调工作,协商解决纠纷,促使债务人能够自动地履行其所负的义务。从而,使法院审理的借贷纠纷案件高效、和谐地得到解决,案结事了。

    (五)加大执行力度,树立司法权威。要加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实现执行申请人的债权,树立司法权威。在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坚持和解优先、各方配合、强制执行为后盾的原则,在执行中要注重对被执行人的思想疏通,尽最大努力做到和解执行。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逐步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及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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