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山城区人民法院做到“四勤”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发布时间:2013-10-30 16:04:11


    山城区人民法院着力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积极收集、汇总和吸收民情民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勤调查。针对农村矛盾纠纷事实繁杂、难以查清等特点,每一起双方对立严重、争议较大的案件,承办人都会到当事人所在地向周边群众和村委会进行调查,以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是勤互动。定期举行“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听取其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均邀请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参与审判。

    三是勤联系。加强与辖区内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民调组织的联系,积极构建司法协助网络,及时掌握相关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动态去向等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勤回访。审判人员对其承办案件负责到底,在办案之余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后续跟综,及时了解案件审判效果,敦促义务人及时履行,力争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