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鹤壁中院副院长王凤海带领承办法官在山城区法院院长吕文涛的陪同下,到淇滨区周庄村周某家中进行回访、探望,并征求其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2002年2月,周某之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后被打死。鹤壁中院和省高院先后做出了一二审判决。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人家无法执行应履行的全部赔偿义务,周某一度到省、市进行上访。鹤壁中院的法官了解到周某家庭困难,即多渠道想办法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积极为周某及其家人协助办理低保,申请困难当事人救助款等,并尽力将附带民事部分确定的赔偿款项执行完毕。回访中,周某一家对法院的判决和执行结果均表示满意。王凤海副院长还详细询问了周某近期的生活状况,表示有困难可以随时和法院联系。
鹤壁法官坚持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到当事人家进行走访,开门纳谏。自“严警纪、正警风、树形象”活动开展以来,联系群众352次,征求意见和建议241条,化解社会矛盾18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