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小长假过后,已连续工作6天的法官,不辞辛苦,牺牲法定休息日,于9月28日星期六加班加点,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因在我市淇河防渗漏工程合作过程中沟通不畅,原告公司将被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拖欠4年之久的工程款153 000元及利息。立案后,民二庭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基本情况深入调查,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在此项目之前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对涉案诉讼标的并无太大的争议,问题主要出现在双方项目负责人的沟通环节。考虑到原告在洛阳、被告在郑州,路途遥远,为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先采用电话方式不厌其烦在双方之间反复沟通协调,消除误会,分析利弊,经过努力,原、被告双方在电话中表示愿各让一步。在初步有了调解意向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面对面调解。双方均表示,如果面对面调解近期只有星期六有时间,法官当机立断,定于9月28日上午一同来院。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在14:30分左右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支付原告工程款140 000元。
至此,本是一场因沟通不利而需要较长审理周期的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划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