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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行“执行门诊”和“执行会诊”制度

  发布时间:2013-09-25 18:20:51


    近日,我院针对执行疑难案件多,执行任务重召开专门会议,会议决定以后每周一实行“执行门诊”和每周五实行“执行会诊”制度。

    “执行门诊”就是案件承办人在案件陷入僵局无法执行时,必须及时汇报,不能简单的做中止或终结的处理决定。要于每周一上午,在执行局主管院长的主持和执行局局长和全体执行干警共同参加下,商讨和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并针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及时找出原因和症结坐在,集集体智慧,对症下药,商讨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法。另外对于一些涉及民生案件、群体性案件、赡养抚养案件、拖欠农名工案件要有限解决。

    “执行会诊”就是每周五,全体执行干警集体下乡执行,整合力量,集中清理。“执行会诊”意在解决一些“钉子户“对一些有这些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老赖”,通过集体行动以增加法院的执行威慑力,并加大执行宣传的力度,促使一批疑难、复杂执行案件的解决。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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