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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讨薪 正义岂能缺席

  发布时间:2013-09-25 18:18:32


    2012年7月,五位农民工在被告承包的山城区奔流街“易丰时代广场”工地上干活,当时口头约定是包工活,每个工每日130元,工程竣工后,被告欠五原告工资未支付,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山城法院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

    因五原告没有有力的书面证据支持诉讼请求,并且接到了被告的恐吓电话,他们便向山城法院民二庭王炜庭长打电话说:“被告派了几个工地打手跟踪我们,我们不敢再来法院参加庭审”。王炜庭长在电话里告诉他们:“你们大胆来法院吧,法院会为你们主持正义的,并且保证你们的人身安全。”

    该民工讨薪案,缺乏有效证据,若法院直接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可能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放纵社会上的恶意欠薪行为。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社会的安定和谐,山城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多次召开合议庭研讨该案,从主体的适格到劳务合同的有效性,再到证据的举证责任分配等,从意见的不统一到形成完整有效的合议庭意见,几番讨论、辩论、说服到最后的代表公平正义维护农民工合法益的法院判决书,我们不辞辛苦,所有的付出就是为了让正义回归,为民工维权。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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