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标本兼治 打造亲民法庭

——鹿楼法庭实行“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 ”初获成效

  发布时间:2013-09-25 18:17:21



    矛盾化解了,原告送来一面锦旗;案件调解了,双方一起向法官表示感谢。2013年以来,特别是开展“严警纪  正警风  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以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鹿楼法庭为改进司法作风,打造“为民、亲民”法庭,重点采取了“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等一系列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鹿楼法庭的辖区多数是城乡结合部,矛盾多发,而且大多是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但越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当事人的感情色彩越浓厚,情绪越容易激动,矛盾也容易激化,处理不当,会在当事社区、农村造成不良影响,会有损法庭形象。但是同时,法庭工作人员在面对基层群众开展工作时,常有力不从心之感,患上了“能力恐慌症”,缺乏与老百姓进行沟通交流的耐心,缺少为老百姓协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使得各项改进司法作风的努力大打折扣,案件服判息诉率不高,群众对法庭工作不理解。

    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山城法院鹿楼法庭决定从治标着手,以治标促治本,结合“司法作风改进年” 、“严警纪  正警风  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制定实行了“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 ”,要求干警无论是在立案调解阶段,还是在送达手续、诉前调解等阶段,无论是在法庭、还是在当事人家里,凡是第一次与当事人见面,不管当事人是什么态度,只要条件允许,第一次见面谈话的时间,不能少于30分钟。这一硬性的时间规定,给了那些因为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遭遇困苦迫切需要倾诉的当事人一个与法官充分交流的机会,也让法官沉下身子,放下架子,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充分了解案情、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规定,提示诉讼风险,让当事人对自己参与的诉讼活动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 ”实行半年多以后,干警见了当事人感到无话可说的情况没有了,见了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束手无策、一躲了之的情形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干警与当事人坦诚相待、真诚沟通,干警听得进当事人的絮絮叨叨,讲得清法理人情,许多琐碎、麻烦的案件,就在干警与当事人话家常、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交谈中得以化解。群众的称赞声多了,抱怨声少了,案件调解数量多了,判决数量少了,2013年1-9月份,鹿楼法庭共审结案件315件,判决结案119件,调解结案123件,通过调解工作撤诉的42件,立案前化解矛盾16件,判决后促成当事人和解的6件。通过“首访谈话30分钟工作制 ”,增强了干警与老百姓打交道的能力,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树立了法院干警亲民爱民为民的好形象。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