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山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廉政监督员当好“四员”

  发布时间:2013-09-24 18:07:51


    在“严警纪、正警风、树形象”活动中,山城区人民法院充分重视廉政监督员的作用,要求廉政监督员充分发挥廉洁自律宣传员、廉政情况信息员、风险防控管理员、作风纪律监督员的“四员”作用,与纪检监察室、政治处通力合作,形成审判执行一线坚强有力的廉政“防火墙”。

    9月24日,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严警纪、正警风、树形象活动,找问题、改作风,干警们就廉政监察员如何履行纠风畅所欲言,提出了意见建议。一致认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廉政监察员要当好“四员”,实时发挥廉政监督作用。关于廉洁从政方面的论述,要先学一步,做好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干警廉洁自律方面的纤细,及时做好收集汇报工作;时刻提醒本部门干警对照行动找差距,经常反思、反省自己,清廉自首、洁身自爱;督促本部门干警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边整边改,立说立行,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树立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