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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鹤壁中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15 17:35:53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代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鹤壁市人大代表分组审议鹤壁市中级人民院工作报告


鹤壁市委书记郭迎光参加代表团分组审议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右一)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


鹤壁市人大代表解放军代表团认真审议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月13日下午,鹤壁市中级人民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向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2003年以来鹤壁中院审判工作、司法为民、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报告指出: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针对不同时期党委政府工作重心,不断调整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4489件,审执结63899件;2008年受理11417件,审执结10827件。其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26件,判处犯罪分子5440人;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9688件;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79件,其中,协调处理769件,占结案总数的52%,实现了诉讼“双赢”。执行工作以确保当事人权益最终实现为目标,始终坚持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攻坚任务,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与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新途径,五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1956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同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新模式。组织开展“和谐杯”调解竞赛等活动,建立健全激励调解的工作机制;倡导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调解”,使诉讼调解深入到乡村街道、田间地头;强化对基层民调组织的培训与指导,邀请民调主任、街道干部等共同参与诉讼调解,健全调解网络,提高调解成功率,使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撤率达80%以上,民事诉讼调撤率达79%以上,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工作报告还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思路。

    经市人大代表分组讨论审议,,3月14日下午,鹤壁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代表们在审议中认为:过去五年,全市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在打击“两抢一盗”活动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26件,判处犯罪分子5440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此外,全市法院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鹤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其中,依法规范市场行为,改善优化投资环境,努力缓解“执行难”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部分代表对全市法院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给予肯定。他们认为,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妥善审理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服务“三农”的力度不断加大,便民诉讼机制不断完善,申诉信访工作不断加强,为促进鹤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代表们建议:今后法院工作要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更好地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更好地服务鹤壁经济建设。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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