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提升法院在群众中的司法公信力,加强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本着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原则,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近日,鹤山法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点规定》。对全院干警在出庭、执行、接特当事人等方面的行为、用语、着装做出了具体规定。
长期以来,该院在审判工作及其它工作中对法官形象、司法礼仪方面没有一个较为系统规范的规定。个别干警在工作中着装不规范,不注重仪表,在庭审过程中存在着举止不当、语言不文明等陋习。这一《规定》的出台,将对审判活动中的诸多方面做出具体要求,该院要定期进行观摩、考评和通报。这项规定的实行将有助于改进司法工作作风、促进司法文明、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