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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打造绿色节能机关 连续四年获节能殊荣

  发布时间:2013-09-09 11:23:56


    2013年9月9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发出通报,对鹤壁市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表彰,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榜上有名,这是该院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鹤壁中院十分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节能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职责,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坚持常态化管理,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责任人年度考核,确保了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车辆节油管理制度》、《车辆定点维修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机关节水节电制度》、《节能工作奖惩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等多项制度,将公共机构节能有关要求贯穿于制度之中,并加强检查、督促。

    注重从抓思想教育入手,围绕“节能减排、人人有责”这一主题,结合办公、办案实际情况,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教育干警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升油、每一张纸、每一支笔、每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通过节能宣传,树立了全院干警的节能意识,营造了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环环讲节约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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