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诉讼效率,淇滨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强化案件调解工作。
一是成立案件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解工作交流会,认真总结调解经验,督导各部门调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将诉讼案件调撤率、执行案件和解率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体系,由院绩效考评办公室对各庭室的调解案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量化标准打分,将分数作为年终考核、评先的重要指标。三是坚持全程调解,实行庭前、庭中和庭后宣判前全程调解,要求干警在调解工作中时刻保持热心、诚心、耐心,从法、理、情三方面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四是主动登门当面做调解工作,对一些涉及市、区机关和重点企业的案件,始终做到多解释、多沟通,必要时主动上门交流意见,从而拉近了彼此距离,最终使案件得以调处。五是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农村义务评事会的联系,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和村镇干部、农村义务评事员及群众代表的参与,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开展全方位调解工作。
上述措施的实施,促进了该院诉讼案件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仅3月4日一天,该院就调解结案三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