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5日,全市法院召开“一村一法官”推进会,两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和“一村一法官”活动办工作人员、各院优秀包村干部、村干部代表参加了推进会。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宋存兴参加了会议,并对我市法院的“一村一法官”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由市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韩明文主持。
会上,市法院宣教处处长李胜利通报了全市法院“一村一法官”活动目前的开展情况。当前,全市法院278名干警分包了全市614个行政村和社区,做到了全方位覆盖。先后接待群众287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800余次,解决村庄(社区)纠纷130多起,发放法律宣传单40000余份,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65篇,其中《河南法制报》做了专版报道,大大提高了活动的知晓率。统一印制了法官工作日志,通过走访处理了多起纠纷,由于矛盾解决关口前移,全市上半年诉讼案件较去年明显下降。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贾立新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贾主任指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活动的认识,将推进“一村一法官”活动作为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实践活动的生动载体,作为“一转变两提升”活动的有效载体,进一步筑牢全市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切实提高全市法院干警的综合能力,为打造平安鹤壁、和谐鹤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要深入群众中去,采取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他们听得懂的语言,实实在在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要面对面促膝而谈,手拉手深入交心,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所念,真正把群众当家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活动的目标。三是要进一步大树特树先进典型。这次全市确定的三个示范点就是在明察暗访、对比评选的基础上确定的。在全市确定活动示范点就是想以示范点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活动的整体开展。下一步不仅要培养树立示范点村,也要培养树立包村典型干警,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监督指导。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抽查座谈等形式直接深入村镇、居委会进行督导。各县区法院也要加大监督指导的工作力度,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查找活动的不足之处,并及时加以充实改正,确保活动不断深入。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鹤山区姬家山乡姬家山村和山城区石林乡淇洪村两个“一村一法官”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