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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人民法院荣获集体三等功奖励

  发布时间:2013-07-01 11:47:27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山城区法院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大力推广“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山城法院注重服务大局,在旧城改造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攻坚克难,获得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山城区委、区政府特意向市法院送达喜报。

    6月26日,鹤壁中院作出为山城区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奖励的决定。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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