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诉人杨某与被上诉人淇县西岗镇某村村委会的村长岳某二人一同将一面绣有“优秀法官 热情诚恳”的锦旗送到了鹤壁中院民三庭郑月娟的手中,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促使他们长达七年历经六次审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杨某系淇县西岗镇某村村民,1995年承包了该村的2.4亩土地,用于蔬菜大棚建设,并修建了临时性住房,室内进行养蚕。该村村委会得知后,以杨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为由,于2006年8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杨某的合同并返还土地。纠纷产生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件历经了三次一审、二审程序,耗时七年有余,耗费了双方大量的人力物力,期间还经历了两次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在这次二审中,承办法官梳理了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充分发挥合议庭的共同协作职能,从情理法等各个角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对双方争议的问题逐一进行化解,经过两次调解,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
案件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一再对法院工作人员热情认真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正是在法官们的顷情调解热情感化下才使得他们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为表示感谢,双方当事人共同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杨某说:“为了我的案件,让你们费心了,给我出了好多主意,想了好多办法,我再也不用因为案件折腾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