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是石林镇时丰村的村民,由于其疏忽大意致使家中两头小牛走失,经过一个多月的寻找,终于在马投涧村找到了自己丢失的两头小牛。马某之后多次与拾得小牛的村民沟通,要求其返还两头小牛。并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民警也到马投涧村多次进行调解。但拾得人却提出无理条件,要求马某支付9000元的饲养费,否则拒绝返还。
汤河法庭的人民陪审员王学明知道此事后,主动与马某取得联系,在汤河法庭,王学明陪审员认真倾听了马某的叙述后,向马某详细讲解了此类案件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告知马某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帮马某起草了起诉状,告知诉讼过程中应重点收集的证据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王学明陪审员的古道热肠不仅仅体现了他自身的乐于助人精神,也是在积极主动的发挥着法院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