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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民二庭“三快”保全,维护辖区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3-06-06 08:18:24


    2013年上半年以来山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基数培增,民二庭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建立了“三快”保全制度,利用法律赋于的方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积案。

    2013年5月15日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原告某公司诉被告赵某某、朱某某的借款纠纷一案,原告某公司还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法院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民二庭法官靳红英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不顾身怀六甲、在烈日炎炎的下午一下子跑了三个银行,终于在下班前在中国工商银行鹤壁淇滨支行将被告在银行的存款冻结。第二天两被告即来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在法官靳红英的主持下调解,达成了还款协议,被告支付了原告借款及利息,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告的帐户冻结。该案在短时间得以调解,主要还是归因于法官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三快”保全工作方法。该案不仅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还践行了公正与效率的司法宗旨。

    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保障原告胜诉后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执行和兑付。而只有建立第一时间查封、扣押、冻结被告财产的诉讼保全制度,并对申请保全的案件在48小时内采取强制保全措施,不给被告转移财产的机会,才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实现,并能使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实现。山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正是抓住了诉讼财产保全的关键点,确立了“三快”保全制度即快速立案、快速合议、快速行动,从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不仅提倡了合法诚信经营,而且维护了地区经济秩序、推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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