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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长期关注公益事业荣获“爱心单位”

  发布时间:2013-06-03 11:12:27




    2013年6月1日,鹤壁中院被市妇联授予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单位”。

    鹤壁中院一直关注各项公益事业,志愿者们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组织争当“代理家长”活动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到儿童福利院做义工看望孤残儿童;担任农村中小学学校法制副校长,为学生送去法制营养餐。近年来,先后与十多名留守儿童结对帮扶,为残疾儿童、孤寡老人捐赠资金近十万元。由于成绩显著,鹤壁中院还被鹤壁市评为帮扶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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