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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29 08:18:07


  近日,山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六二二四部队的战士家属在山城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起涉军案件。在2012年10月的一天,部队战士王某的家属在驾乘摩托车时,行至鹿楼乡元泉村被后面行驶而来的运输渣土的卡车追尾,导致严重后果。该战士家属已到鹤壁市公安局春雷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立案,同时他们向我院提起了交通事故纠纷的民事诉讼。

  立案庭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为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妥善解决好战士及家属的涉法问题,我们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为该案件的审查立案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山城区法院由专业知识扎实、审查经验丰富的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查诉讼材料,并及时交主管院长说明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后续工作。同时考虑到战士军属伤残情况较为严重,诉讼费用的缴纳也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为贯彻落实司法救助涉军案件优先保障的相关规定,我们批准了原告有关缓交诉讼费的申请。为了使案件保质保效的审理,我们指定由涉军资深法官主审,同时注重调解艺术的运用,切实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最终维护其合法权益。

  山城区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观念,对涉军案件做到立案上方便快捷、审理上公正高效、执行上措施到位、司法救助上优先保障,坚持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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